2020年12月18日上午,平山县人民法院执法人员与河北国拍工作人员一同来到石家庄市长安区,对被执行人名下一处涉案房产进行实地查封,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查封并未使用传统的纸质封条,平山县人民法院首次使用了一种全新的查封方式——“电子封条”, 由河北中经天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这也是河北省内首次使用“电子封条”。
相对于传统纸质封条易撕毁、易脱落等缺陷,电子封条无论从坚固程度、威慑力还是取证方面都具有绝对优势。这个“利器”是一种长方形的盒子,盒子两边的收缩臂能将电子封条固定在门两边的墙上,表面写有“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字样,并设有感应器和摄像头,当有人企图破坏电子封条时,它将自动发出警报同时对破坏者进行拍照取证,并发送至承办法官的手机上。“电子封条”的启用,对保障涉案房产高效处置、增强执行威慑力和维护法律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其实,电子封条并不算是新兴事物,早在2020年1月8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处一处涉案房产,这也是全中国范围内首次使用“电子封条”。北京法院首次使用是在2020年7月2日,海淀法院执行局使用“电子封条”查封了位于朝阳区永安东里的一处涉案房产。
电子封条集查封、警示、取证、数据传输等功能于一身,不仅能够用于居住房屋,在厂房、车辆、机器设备等涉案财产执行过程中也同样适用,因此,电子封条也受到了全国法院的青睐,目前正在全国范围进行推广。
为什么此次查封要使用“电子封条”呢?据悉,此次查封的是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15号简筑家园6-1-404号房产,从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上可以看到,该房产建筑面积为94.39平方米,起拍价为143万。
从执法人员处了解到,此次拍卖包含房屋内现有的家具、家电等生活设施,也就是所谓的“拎包入住”,使用更为智能的电子封条,在保障涉案财产不受破坏的同时,能够最大化的保障当事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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