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两江新区、天府新区为重点,打造内陆开放门户”
——习近平总书记
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共同打造内陆开放门户。
——2月28日,两江新区、天府新区
共同打造内陆开放门户第一次联席会议
天府新区&两江新区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要指示精神,共同推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川渝自贸区法治建设,今天上午,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和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方式,召开川渝内陆开放门户建设司法服务保障视频会议,并举行自贸区法院合作共建云签约仪式。重庆一中院副院长李生龙主持会议,四川高院副院长刘楠、重庆高院副院长孙海龙出席会议,并先后作讲话。
会上,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院长罗登亮、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院长裘晓音分别通报了各自法院运行一年多以来的各项工作开展以及运行情况,并就川渝两家自贸区法院未来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建,在更高起点上加强川渝内陆开放门户建设司法服务保障,更好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展望。
罗登亮与裘晓音通过智能合约平台共同签署《川渝自贸区法院合作共建协议》。这是两地法院首次运用大数据及“区块链”技术进行远程异地签约。
智能合约平台能够通过CA数字认证技术和数字证书产品实现有效的电子签名,并通过上传至司法区块链,实现对签署过程的全程实时公证,确保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全方位协作;具备身份安全、数据安全、降低鉴定成本、节约签约成本等优势。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与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
构建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互联互通体系
一是共同服务成渝两地发展大局
强化经验交流,坚持互利互信、优势互补、创新协作,共同构建符合川渝两地自贸区建设发展规律的司法联动运行体系
二是助推自贸区法治规则制度创新
加强涉自贸区重点领域法律问题研究,重点探索国际货物多式联运、跨国铁路单证等国际物流规则,推动完善自贸区法治规则体系。
三是优化自贸区内法治化营商环境
探索依法对区域市场主体联动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参与川渝两地信用体系建设,共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四是构建自贸区司法执行协作机制
推进执行经验交流与信息共享,强化异地执行委托、协调、协助等方面配合,建立跨川渝重大执行案件合作机制。
五是推进自贸区司法裁判尺度统一
加强司法审判务实交流,探索共建涉自贸相关案例库,共同编撰、发布自贸区典型案例,提炼裁判规则。
六是密切自贸区司法学术交流合作
加强自贸区司法专业研究机构建设和合作,共同发布调研课题,通过自贸区法治专业刊物,联合举办讲座、会议、论坛等平台,交流最新研究成果,提升自贸司法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
七是构建自贸区司法服务联动机制
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交流合作,强化立案、诉服、多元解纷等领域的协调联动,探索科学高效的涉外送达、执行机制,提升司法效率、集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
八是建立自贸区司法联席会议机制
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常态化工作交流互动,探索自贸区法院建设道路,形成可供复制借鉴的司法合作经验。
九是共享自贸区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加强信息化软件开发、平台建设合作,拓展“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的司法应用场景,联合科研院校、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机构,合力共建“一带一路”法律数据库和案例库。
十是建立法治人才互派交流机制
加强人才互派锻炼交流,共同培养国际化、专业化、精英化法治人才,共享专家资源,形成互联共享的区域法治人才智库。
四川高院刘楠副院长在讲话时强调:推进川渝两地司法共建合作,要站高谋远,强化使命担当,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上不断谋求新的作为;要加强相互学习,深化优势互补,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要拓展交流空间,丰富合作形式,推动各项合作落实落地;要积极争取支持,强化工作保障,进一步深化川渝内陆开放门户建设司法服务保障。
重庆高院孙海龙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加强川渝司法合作,首先要加强能动司法,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制度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有所作为、率先作为,助力成渝经济圈建设;其次要加强协同司法,积极推进审判信息共享、审判事务协同、审判标准统一、审判人员交流,促进司法能力现代化;最后要加强人员交流,不断深厚川渝感情。
四川高院民三庭庭长杨丽、成都中院副院长龚成、两地自贸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法庭)负责人及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转载: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