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巡礼】吉林中院:“与时间赛跑”,区块链技术在个人网络存证中如何应用?
(转载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公众号)在互联网时代,网上购物、发表作品,已成为大多数人们生活的一部分,随之而来的涉网纠纷,却常常因为争议涉及的金额小、维权成本高、电子证据认定难、只能不了了之......
在法院司法审判活动中,证据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不仅要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而且相关证据要形成证据链,具有一致性和稳定性,才能作为法官在裁判过程中的重要依据。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证据在案件审理中越来越多出现,如何进一步做好电子证据采集、存证和认定,是司法审判实践的新课题。
今年,吉林法院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中国信息协会法律分会等机构合作,建立了司法区块链,支持对接联盟链,在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工作中实现了电子诉讼、电子材料追溯、电子卷宗与电子档案合一功能的实践应用。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首批区块链接入法院,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经验,并积极探索应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了电子证据保全、网页预览截图取证和网络电子卷宗监测接口,让电子证据个人网上存证成为可能。通过登录“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进行个人实名信息验证后,即可使用网络存证相关功能。
当事人可通过平台上传各类电子证据进行证据保全,上传成功的电子证据会自动生成《司法电子证据云电子证据保全及认证证书》《可信时间凭证认证证书》,将电子证据运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固化,通过证据编码、证据哈希值、区块链ID,有效确认上传电子证据的内容、时间的可信性。即使电子证据在之后被篡改、灭失,已上传存证的电子证据也会永远保存在互联网区块链节点,且可通过哈希值验证其唯一性和真实性。
系统同时支持对网页在线取证,对网站发布文章、图片等内容可能涉及侵犯知识产权、个人隐私、肖像权与名誉权,或是发布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情形,都可以通过网页预览、截图方式,进行在线取证,生成完整证据包并实时上链,依托司法联盟链,保障取证文件的证据效力。对具有独立版权的文章、图片可实现全网监测,如出现未授权引用情形,可随时监测变化状态。
在以往的电子证据取证环节中,需要掌握一定技术操作,且存在取证难度大、电子证据缺乏权威认证和容易灭失等特点。运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个人存证系统,有效改变了以往当事人仅可通过特定设备进行取证和保存的情况。
吉林中院通过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尤其在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工作中推进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不仅全面优化了当事人网络取证的方式方法,还为案件审理中电子证据有效应用提供了基础保障。
注:哈希值即HASH值,是通过对文件内容进行加密运算得到的一组二进制值,主要用途是用于文件校验或签名,不同的文件(哪怕细微的差异)得到的哈希值均不相同,因此哈希值可作为文件唯一性判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