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8日召开的全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省高院徐家新院长强调,要加大执行工作中以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应用,着力提升执行工作智能化水平。会议结束后,绿园区人民法院立即贯彻落实徐家新院长讲话精神,在全省首次启用“电子封条”。
电子封条
7月31日下午,长春市绿园区某小区一套房屋的门上出现了一件“特别”的装置。该装置呈长方形,上有特别显的“封”字。 “封”字左侧印着“损坏公物,违法行为”字样,右侧印着“法院查封,严禁破坏”字样,中间附有执行裁定书,上下则是告知法律责任的警示语。装置带有摄像头,可以拍照录像。该装置全称为“司法区块链电子封条”,简称“电子封条”,是区块链技术与执行工作的新结合。
相较于传统的纸质封条,“电子封条”的威慑力大大增强。电子封条不仅坚固稳定,而且自带摄像头和触控报警、声光电报警等装置,还有自动摄影摄像功能,能对被查封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如果有人蓄意破坏封条,设备会立即拍照固定证据,并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发送到法官手机上,便于法院及时采取措施。
此次腾迁的房屋原系孟某所有。2014年,孟某与前夫席某因生意需要,在婚姻存续期间陆续向朋友闫某借款共计80.1万元。2015年5月,孟某与席某离婚。同年6月,闫某因多次向孟某、席某催还借款未果,将二人诉至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席某、孟某对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偿还借款80.1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席某、孟某未履行法定义务,闫某就此案向绿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被执行人仅有少量银行存款,远不足清偿债务,但孟某名下有一处房产价值与借款相当。经申请执行人闫某申请,绿园法院决定对该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并张贴公告让被执行人限期搬离,然而被执行人拒不配合。7月31日,在被执行人仍拒不配合的情况下,法院强制腾迁,并加装电子封条,防止被执行人再次进入房屋妨碍执行。
近年来,绿园法院以“司法+技术”手段,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此次在全省首次启用“电子封条”,既是对省高院徐家新院长关于执行工作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也是对智慧执行工作的有益探索,有效地提升了执行权威,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转载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